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相关资料

发布时间:2018-09-20

  一、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发起人(股东)的资格证明:

  1、发起人(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发起人(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发起人(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办企业和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的有关规定。除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医院、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以及本市各区县所设乡镇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可以成为投资人外,其他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否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无论其经费来源属于何种性质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为投资人。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办企业。但属于我市非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申请投资设立公司的,应按照《昆明民政局、昆明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昆明社会团体投资设立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民社发[2005]392号)的规定,由市(区、县)民政社团管理部门出具《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并提交《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后,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属于四川省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申请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设立时的出资人性质,出资人为会员的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不能提供社会团体设立时出资人性质材料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的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资金来源包含会员提供的,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

  4、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企业投资,也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6、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7、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特别提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昆明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五步:准备材料,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定向募集]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批;

  第六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七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

  2、提请注意

  A、已完成注册资本缴付的企业不得变更出资方式。

  B、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额。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由被委托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D、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发起人(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变更修改公司章程时,应同时提交由公司盖章确认的股东名册,章程中原发起人不得修改)。

  E、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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