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惠民股份公司绝大部分商品都对外销售,只在个别情况下会出现自用行为。自用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 办公和营业自用商品
筹划处理:无须计提销项税,也无须转出进项税。纳税人办公和卖场营业使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器皿、物料用品等,作为商品调拨处理,直接调减卖场系统库存。会计处理为:将库存商品按不含税成本贷方转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借方。
若办公领用价值高昂的电器设备(如空调、投影)等属于固定资产的库存商品,则应按购进成本做进项税转出,切忌按售价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 服务经营项目使用的外购商品
筹划处理:按购进价做进项税转出,切忌图简便将所有的“自用领购”按零售价处理,其结果是造成多缴纳进销差价部分的增值税。
(三) 福利、工程领用的外购商品
筹划处理:按商品调拨处理,同时按成本价计算进项税转出。